流程撤回

簡介

功能簡介

流程撤回是指,在負責人送出或審核流程後,下一個節點負責人尚未審核的情況下,可以將該流程撤回到待辦列表中重新處理。

應用場景

成員送出流程後,發現流程某些資料錯填或漏填,可以將流程撤回,重新編輯好再送出。

預期效果

發起節點撤回流程:

簽核節點撤回流程:

設定方式

開啟入口

1. 造訪任意一個流程表單,點擊「編輯」。

2. 進入「流程設定」,在「流程屬性 > 流程撤回規則」處點擊下拉單選選擇撤回規則。

撤回規則

流程撤回規則支援設定爲如下三種:

  • 「不允許撤回」
  • 「僅允許發起節點撤回」
  • 「允許所有節點撤回」

具體撤回規則如下:

不允許撤回

不允許撤回,即所有節點不支援撤回流程。

僅允許發起節點撤回

僅允許發起節點撤回,即僅流程發起人可撤回流程至發起節點。

1. 撤回位置

流程發起人在「我發起的」處點擊資料詳情,即可在資料詳情頁面點擊「撤回」,將流程撤回至「我的待辦」中。

2. 撤回條件

流程未經簽核人處理(送出、回退、結束)。

允許所有節點撤回

允許所有節點撤回,即流程發起人、簽核人均可撤回流程重新處理。

1. 撤回位置

  • 流程發起人可在「我發起的」處點擊資料詳情,在資料詳情頁面點擊「撤回」,將流程撤回至「我的待辦」中;
  • 簽核節點負責人可在「我處理的」處點擊資料詳情,在資料詳情頁面點擊「撤回」,將流程撤回至「我的待辦」中。

2. 撤回條件

  • 當前負責人進行送出、送出併列印、會簽送出時;
  • 當前節點未觸發子流程/外掛節點;
  • 當前節點送出後,該流程未進行其他節點操作,如暫存、送出、回退等(副本/提醒/催辦/列印等不屬於節點操作,不影響節點撤回);

附註

當前節點的子節點中,若存在有多個父節點的流程節點或副本節點,即使節點未被激活,送出後不允許撤回。

例如,下圖節點 1 的子節點 2,存在多個父節點(發起節點、節點 1),則即使節點 2 未被激活(節點 1 送出至節點 3),也無法進行撤回操作。

效果演示

以發起節點的撤回爲例,點擊剛剛設定的流程表單,送出一筆流程資料。

然後在「我發起的」頁面中,可以看到剛剛送出的流程。點擊流程詳情,可以對流程進行撤回處理。

撤回的流程將回到「我的待辦」頁面中,流程發起人可以將資料修改後再送出。

注意事項

若設定了流程提醒

  • 流程撤回時,不會提醒節點負責人,也不會提醒流程發起人;
  • 撤回後再次送出流程時,也會再次提醒節點負責人處理待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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